仙桃市佛教协会,成立于2006,位于湖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仙桃市沔城镇普佛寺,1、根据宪法和有关法规、政策的规定,维护佛教徒宗教信仰自由和佛教活动场所,佛教文化教育机构及佛教自养服务事业和合法权益。密切联系各民族佛教徒,深入调查研究,向党和政府如实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2、组织佛教徒进行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,学习宪法及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做到爱国爱教、遵纪守法。3、督促佛教寺庙自身建设和内部管理,严肃清规戒律,树立优良的道风学风,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,制订寺庙管理,教制仪规等规章制度和具体办法;加强四众弟子的团结,协调关系,精进学修,服务社会。4、举办佛教教育事业,培养佛教四众人才,提高佛教界的整体素质;开展佛教文化学术研究,办好佛学培训班:保护佛教文物古迹。5、引导全市佛教徒在各自岗位上努力工作,支持,参与社会公益事业,造福社会,利益人群。6、开展与台湾同胞,海外侨胞和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中佛教徒的联谊工作,增进相互了解,加强团结合作,促进祖国统一和佛教事业的发展;开展同各国佛教界友好组织的交往与合作,促进中外佛教文化交流,维护世界和平。7、执行上级佛教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。。